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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请修民法典 (5 / 11)

作者:肥鸟先行 最后更新:2025/7/17 10:33:43
        国初的时候,民风相对淳朴,地广人稀,经济纠纷也不如现在多。

        到了隆庆朝的时候,地方经济发展,户婚田土钱债诸事的诉讼越来越多,也出现了专门负责打官司的讼师,这让地方官府不堪重负。

        有些地方争讼成风,还有讼棍怂恿百姓打官司,很多明代官员都认为争讼败坏民风。

        可每次刑部也拿不出什么有效的意见。

        而苏泽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

        对镇抚司进行改制,将一部分精通律法刑讯的锦衣卫独立出来,成立刑案司,专门督办京师的刑事案件。

        如果遇到谋反杀人之类的大案,则由镇抚司的刑案司直接介入,用最快速度缉拿凶手,维持京师的治安稳定。

        而另外一部分的镇抚司锦衣卫,则成立一个民案司,专门负责钱债诸事。

        而剩下的户婚田土诸事,因为涉及到地方百姓,所以还交给顺天府来处理。

        “如此则刑狱得速理,奸顽知震慑。昔汉宣帝置廷尉平,囚系益少;宋太宗设审刑院,囹圄常空。今以镇抚司改制,岁省冗费当以万计,而刑名清明,实乃裨益圣治之要务也。”

        这部分的内容其实皇帝也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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