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种识的这个种,在《成唯识论》讲得很广泛,我们简要地解释一下,看附表第四、明种子义。这个初能变的主要意义,就是由阿赖耶识的种子所变现诸法,这个时候还没有加上第七和前六识的分别。这个法是一种现量的境界,是一个性境的境界。这个时候主要是由种子所变现,种子是能够变现万法的因。所以我们要了解万法的相貌,就必须要了解种子的相貌,因为它是能生的因。
这以下分成三段,先看种子的体性。什么是种子呢?我们根据《成唯识论》分成三段来解释这个种子,先看总说。
谓本识中,亲生自果功能之差别。
在《成唯识论》里面一个很简要的定义说,什么是种子呢?“谓本识中”,这个本识指的是第八识。因为第八识是一切色心诸法的根本,叫做本识。在这个本识当中,有一种“亲生自果”,它能够亲自引生自类果报的一种差别功能,有各式各样的功能,就是阿赖耶识当中,有一种引生色心诸法的果报的一种功能。而这个功能就安立做种子,是这样子定义的,有一种生起果报的功能。这是一个总说,
我们看别释。别释有六义:第一个、刹那灭;第二个、果俱有;第三个、恒随转;第四个、性决定;第五个、待众缘;第六个、引自果。这样的一种功能,我们可以把它从六个角度来研究。
一、剎那灭,谓体才生,无间必灭,有胜功力,方成种子。
这个种子是一个怎么样的相貌呢?“体才生,无间必灭”。说这个种子它的自体才升起的时候,它没有间断,就消失了。我们讲生住异灭,其实这个种子是没有住相,它一生起,当下就消失掉——无间必灭。它虽然灭,但是它还有一种引生自类果报的功能,有胜功力,所以称为种子。
这个刹那灭,主要是要简别外道认为能生一切法的因,是一个真常的我,或者自内我,或者是外在的一个大梵天的我。因为我们讲诸行是无常的,一切法是刹那刹那生灭。一切法——所生的法是生灭,能生的法怎么是能够常住呢?说一个真常的法,结果它变现的法是一个生灭的,这个是不合道理的。这个地方是说明了这个能生一切法的因,它的体性也是刹那刹那生灭。那么这样子因果是相随顺——因是生灭,所变现的果报也生灭,这样子是相随顺。所以它第一个体性是刹那灭,简别外道的真常的我。
二、果俱有,谓与所生现行果法,俱现和合,方成种子。
说这个种子要跟它所生的现行。它所生的现行,或者是一个色法,是一个没有明了性的色法;或者是一个心法,或者前七转识,这都是属于果法。这个种子跟色心诸法的现行要俱现和合,要同时出现,而且两个要能够相随顺——同时的现前,在同一个处所里面运转。这个意思就强调因果同时,就是种子起现行的时候,种子跟现行这两个是同时的。种子虽然灭,现行同时生,而这两个是同时的,没有前后的差别,这是第二个。
三、恒随转,谓要长时一类相续,至究竟位,方成种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