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九——我执、法执行相
(一)释名:我——主宰;法——轨持。
我执和法执,先解释什么是我和法?“我”就是主宰。这个主宰有两层意思:第一个,它不为一切法所主宰。就是你一切法怎么变动跟我没关系,你不能主宰我的,不可以的,这个叫做我,不为一切法所主宰;其次,它能够主宰一切法。我能够决定我自己不老、不病、不死,我能够决定,我能够主宰,就是它能够主宰一切法,这样子叫做我。那当我们认为这样的一个主宰是常一的,叫做执。说我们认为这个主宰的体性,在生命当中是恒常住,是不变异的,这个就是我执,就多一个执出来。
这意思就是说,基本上我们这个生命体,对某一部分的人、某一部分的事,在某一部分的时间里面,的确是有少分的主宰性,的确。你福报现前的时候,对某一部分的人事有主宰性。这个不是我执,这个只是我。但是当我们认为这样的主宰性是恒常住、不变异的,一切时有主宰性,一切处有主宰性,这样子就是我执了。所以说如果加一个执,还要加一个“常、一”,这个法的存在是恒常住的,存在的过程不能任何的变化,不能有任何的变化,就是一。是常主宰,是一主宰,叫做我执。
其次看这个法,这个法就是轨持。轨就是轨范,持就是它能够把这个轨范保持,任运的执持。讲一个譬喻,说这个色法,我们讲这个法有色法、心法。先讲色法,色法有地水火风,讲这个地大,这个地就是坚硬。比如说这个墙壁。墙壁它的体性是很坚固的,我们人走不过去。它这样的一个坚固的体性能够任运的保存下去,叫做法。那当我们这样的一个法是恒常住不变异的,这叫法执。
比如说我们看《瑜伽师地论》上说这个神通,说神通是怎么修行呢?是在四禅,初禅、二禅、三禅、四禅,最好是在四禅。他这个不是在散乱心的时候修神通,是在这个禅定的明静不动的心当中,他去思惟这个墙壁,它的体性是如梦如幻,如云如雾,我可以从这个如云如雾的墙壁走过去的。那么他一次一次地思惟,得到了胜解,这个时候他从定中出来,就从墙壁走过去了,墙壁对他来说已经不是那样的坚固了。那么经过他在禅定当中这样思惟以后,这个墙壁的法对他有变化了,这个轨范有变化。就是说它从前面的坚固转成了如云如雾了,当然你走还是走不过去;但是他呢,他走过去了。
这表示这一切法是根据某一个人、某一种因缘下安立的,不是说是恒常住不变异的,不是这个意思。当然我们一个散乱心的人你这样子想,没有禅定的堪能性的摄持,没有力量,走还是走不过去。所以这个法就是说,这样一个轨范,他执持它的轨范是恒常住不变异的,是任何情况不能改变的,叫做法执,再加一个执。这是简单把我执和法执的定义解释出来,看第二个,种类。
(二)种类
在唯识学把这个我法二执的种类分成两种:一个是分别起的,一个是俱生的。这个分别有两种:一个是邪教,邪分别。就是你接受了错误的思想教育,外道说“我思故我在”。怎么知道有我存在呢?哦,我能够思想,这个树不能思想,我能够思想,所以有一个我,这叫邪教。当然只有邪教,还不能产生分别我执,还要邪分别。你对这样的一种思想加以分别,这个就产生了分别。这个俱生它不必经过邪教、邪分别,任运而有。
第一部分、分别:能执——第六识;所执——五取蕴。(行相粗显,有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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