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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集《唯识三十颂直解》 (6 / 7)

作者:妙音0 最后更新:2025/7/8 13:10:38
        我们看蕅祖的注解:“此覆解遍行、别境二种心所也。”前面的六门解释第三能变,主要是扣着心王的一个因和果的相貌,还有它的自相,自相、因相、果相。这以下把第三能变这六个识,它所相应的心所的相貌把它解释,就复解,就重复的解释“遍行、别境”两种心所。

        “触等已如初能变释。”这个触等,这五遍行心所,在初能变已经解释过了。

        一、别境者——欲、胜解、念、定、慧。

        这个遍行,从名字看得出来,作意、触、受、想、思,这五个心所共同的特色,它是普遍的,普遍在一切心、一切性、一切时、一切地,它是普遍的。别境刚好跟遍行完全相反,它是特别的。这五个心所“欲、胜解、念、定、慧”,只有在特别的情况才能出现,离开了特别的境界,这个心所就不能活动。什么样的特别境界呢?这以下蕅益大师解释。

        欲——缘所欲观境;胜解——缘决定境;

        念——缘所曾习境;定慧——缘所观境。

        像这个欲,这个欲就是一种希望,这个希望的心所是在什么境界活动呢?缘所欲观境。它所欢喜去观察的境界,或者是五欲的境界、或者是三宝的境界,一定是它所希望;如果这个境界不是它所希望的,那这个欲是不能出现。第二个胜解,这个胜解的出现要在决定境,如果这个境界是犹豫不决,这个胜解也是不能出现。念,缘曾习境。这个念是明记不忘,这个心所的出现也是你要曾经串习过的境界;说这个境界你从来没有串习过,从来没有听闻过,你是不可能有念心所的,不可能。定慧是所观境,要对所观境。

        故云“所缘事不同”也。为什么所缘事不同?这个地方解释,“欲、胜解、念、定、慧”所缘事不同。就是说它们所缘的这个境界是不同的,不同于前面的遍行是普遍的,普遍在一切善恶有漏无漏的境界活动。“余如百法中释”。这个是略说,详细的百法中解释了,我们就不再重复。关于这一点,《成唯识论》有提出一个十大地法,我们把它解释一下。

        附表十三——十大地法

        这个十大地法,我解释这个地。大地是一个依止的意思,依止。说一切的草木要依止大地才能够生长,离开了大地,草木就不能生了,没有依止处了。这个是比喻什么呢?这比喻这个心念,我们一个心念的产生有两个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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