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3商议
历史上,万历皇帝在十四岁时就和十三岁的王喜姐大婚,但他们的婚姻并不完美。
王喜姐在万历十年,即婚后第四年生下了皇长女荣昌公主朱轩媖,在她怀孕时,慈圣皇太后李氏与明神宗分别下旨派遣内官到五台山和武当山祈嗣。
后或屡次流产,终未能再次生育,以致有了后来的“国本之争”。
在“争国本“事件中的万历二十一年,明神宗曾以王喜姐尚在盛年,有可能会生育嫡子的理由,拒绝了大臣要求册封皇长子为太子的请求。
直到万历二十六年,明神宗才下诏正式册封皇长子为太子,并把之前拒绝的原因解释为皇长子身体孱弱和王喜姐年少又曾屡次流产,是以推迟册封稍微等待嫡子出生。
历史迷雾不得而知,王喜姐子嗣不兴是否和成婚较早,谁也说不上来。
不过,魏广德既然提出来问题,当然就要解决。
倒是皇帝未满太祖朱元璋定下的婚龄,其实还是很好解释的。
身为皇帝,有点特权怎么了?
只不过,现在需要找一个妥善的,推迟皇帝大婚时间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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