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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退半 (8 / 11)

作者:平行空间来客 最后更新:2025/7/6 15:20:15
        土地成为别人的,至少名义上土地的所有者是主家,自家还要一辈子做主家的奴仆?

        因为投献后,户册上已经没有他们的名字,他们只是主家的仆人。

        按照海瑞在几个地方为官的经验看,他知道师爷的话是有道理的。

        一旦推出一条鞭法,许多投献民户就会出来闹事,用状告的方式成为徐家的佃户,而不必是其家人就可以摆脱赋役的征收。

        确认租佃关系的成立,转而否认先前主仆关系的有效性。

        可是海瑞也知道,站在徐阶的立场上看,如果允许退田,他不仅将遭受经济上的损失,还得接受名分上的改变,投献者由“家人仆从”变成佃户。

        众所周知,名分对于维护“名族”地位尤为重要,是区分“尊-卑”“贵-线”的标志,徐阶肯定是不会接受的。

        “赋役”这个词,在古代要分开来看,赋是税,役是役。

        税可以简单理解为田税,按照税率有多少田就缴纳多少税,而役则是劳役、徭役这类。

        而在明朝,士人虽然有优免,但是朝廷免除的只是他们的杂役而不是全部赋税,最起码在朝堂上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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