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了任何一个人,制书都是无效的。
这种情况下,书写之人辗转腾挪的空间很小,反而会因措辞的问题,受到其他辅臣的质疑。
所以,理所当然的,执笔的责任落在了相对年轻的王曾身上。
一般来说,遗制的内容,分成三个部分。
首先是对大行皇帝生平的梳理,其次也是最关键的,就是传位和辅政的事宜,最后一部分,是对丧仪的安排。
确定了执笔之人以后,一众宰执大臣分别落座,便开始逐字逐句的商议遗诏该如何写。
前面的部分,稍有争议,但是总的来说,还算顺利,直到写到传位和辅政事宜时,情况发生了变化。
“大行皇帝有言,太子殿下尚在冲年,适临庶务,虽于柩前继位,但保兹皇绪之事,当属于母仪,既是如此,何必称权?”
殿庐之中,丁谓看着面前王曾写下的‘军国事权兼取皇太后处分’几个字,眉头皱起,对众人开口道。
“本相以为,可去权字,书军国事兼取皇太后处分即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