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红发说这一番话时,罗彬瀚已经重新开始打量这家店内的布局。他的眼光落到柜台左手边的墙面中央。在那里的纸玫瑰丛又鲜艳又密集,非常刺眼夺目。它们简直不像是红纸做的,而是被红颜料浸透的石膏。可是他同时也很确定,那些排列紧密的纸玫瑰中央是塞不下一个藏着便条的子弹壳的。
“挺有意思的。”罗彬瀚说,“你第一次看见这家店肯定大吃一惊。”
红发耸耸肩说:“我还以为是我产生了幻觉。或者是幻想成真什么的……那种鬼故事里的套路,会让你看到你想去的地方,然后你就走不出去了。这里的确就像那时我想的地方,不过,也有不同。我倒没想过枪花酒吧会卖咖啡和可乐,在我的故事里那里只卖纯粹的烈酒。这样倒是更好……我的酒量不怎么样,另外我还有严重的尼古丁过敏。”
罗彬瀚了然地啊了一声。
“没什么,”红发说,“这病不是很常见,俗话管它叫‘醉烟’,是这么说的吧?我见过一个对酒精过敏的人,他说喝酒会要他的命。是休克导致的。我没那么严重,可是如果有人和我同室抽烟,我很快就会起疹子,还会头晕和干呕。所以凡是会抽烟的聚会我都去不了,挺够呛的。”
“我之前不知道。”罗彬瀚语带歉意地说。
“这种病是不常见。”红发说,“我也没见过第二个和我一样严重的人。通常,轻度过敏只会咳嗽,或者嗓子疼几天。”
罗彬瀚掸了掸自己的衣袖,像在扫除那里并不存在的烟灰。他们又彼此沉默了几秒,气氛似乎变得友好了些。
“总之,”红发说,“就是这么一回事。以前我虚构过这么一个地方,然后当我走到这在这条街上时发现这儿简直就像是幻想成真……我觉得挺有意思的,而且这儿也挺安静。就是这么回事。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也不是那种非常罕见的念头。枪,还有玫瑰,我承认这些也不是非常特别的要素,如果我会想到,没准别人也会想到。可是我很确定这是第一家我在现实里看到的‘枪花’,所以,你看,我对你的问题就帮不上忙了。”
罗彬瀚没有正面回应这个问题。他依旧很有兴趣地问:“但你真能确定一个巧合吗?也许,当时聚会上的某个人觉得你的主意不错,所以就开了这么一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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