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肯呢,也愣了,他倒不是心疼自己这件衣服,而是他看见刘永禄那三件东西了!
黑石,他知道,原来是帕特里克的古遗物,现在归这位豆先生了,人家现在能用它开启幻梦境。
那放大镜,他看着有点像圣人血,但拿不准,不过看豆先生刚才那宝贝样子,即便不是圣人血也肯定不是俗物。
最关键的就是那个书签!那上面的花纹自己似乎听说过……之所以是听说过,而不是见过,那是因为这标志托肯也只听他祖父讲过几回。
而他祖父唯一见过的一次是在四十年前,独属于那位大人的特殊标志!
本来人家久利搜身的原意是想看刘永禄身上的证件的。
证件有没有?还真有,就在刘永禄钱包的夹层里藏着呢,但托肯如今看见这个书签早把证件不证件的事儿给忘了。
“咳,豆先生,您刚才塞进怀里的那个放大镜能不能借我看看?”
托肯这人少年当家,还是有些城府的,他怕自己开口就看书签露了底细,所以故意玩了一手障眼法。
“哦,行……吧。”
刘永禄还在那研究大衣上的袖口呢,一看,好嘛,金子做的,这衣服起码得值七十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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