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3553章战场外的谋划 (7 / 9)

作者:马月猴年 最后更新:2025/7/23 2:08:04
        虽然斐潜有千古的经验积累可以作为借鉴,但是也仅能借鉴而已,就像是他知道什么是错的,但是现在的问题则是要在错误之中找出正确的方向来。

        而庞统作为大汉的土著,显然比斐潜的纯理论会更加的适合当下的大汉。

        庞统抚须沉吟片刻,目光掠过河面,望着滚滚流水东去,忽然笑道:昔秦取六国,非独强弓劲弩之功,亦有商君变法之效。今主公欲破山东,当有三术,破其宗法、易其钱粮、更其教化。

        斐潜眼中精光一闪,士元请详言之。

        庞统嘿嘿笑了几声,说道:若是某所记不差,如今曹氏屯田,多有弊也……

        斐潜点头,确实如此。

        曹操的屯田制度,是跟着斐潜之后展开的,从某个角度上来说,也不知道应该算是谁抄谁,但是曹操的屯田制度并不像是斐潜这么彻底的倒向了自耕农,而是依旧带着地主庄园性质,对于佃农的剥削很严重。

        最典型的剥削手段,就是严格限制佃农的人身自由。

        屯田的民夫不能随意离开分配给他们的土地,否则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搞个红码都算是轻的,甚至直接抓起来投入大牢,秋后问斩杀鸡儆猴的也不在少数。并且这些佃农的收成超过八成都需要上缴,还要服一定的劳役,使得这些佃农根本无法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只能长期在生死线上挣扎。

        同时,在这些屯田区域,也产生了屯田官员及其下属为了谋取私利,大肆从事商业活动,不重视农业生产的问题,甚至利用佃农的廉价劳动力来为自己谋取私利,而不是耕作公家的屯田……

        去年兖州大旱,豪族强占民田六千顷,饥民饥荒三月余,饿殍遍野。此乃天赐良机也……庞统缓缓的说道,若得陈留屯田地,当可夺其田亩,以军功授之。凡归附者皆授田二十亩,斩敌首级者加授十亩,所授田产由州府颁发铁契,或三年,或五年,期内不得转卖。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 (快捷键→)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