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庭洲补充:“我的当事人在市场公开招聘,芦花村的酿酒师傅主动应聘,之后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流程手续合法合规,不存在蓄意骗取自酿酒配方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被视为职务发明创造。这种情况下,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即公司。所以酿酒师傅在任职期间提供的所有酿酒配方都为玉庭酒业所有,不管‘芦花精酿’是否是自酿酒的秘方,我的当事人都有权进行销售。”
霍庭洲:还有,“‘芦花精酿’只是在名称上带了芦花,该酒没有对外宣传来自芦花村,所以玉庭酒业不存在原告所说的,打着芦花村的名义进行牟利的行为。”
原告律师:“我反对。虽然你们没有对外宣传酒是来自芦花村,但也很大程度借着这个名称获取了好处。南城的家家户户都知道芦花村的自酿酒,霍律师你是京城来的不知道,被告人晓玉不可能不知道,她就是打擦边球,利用芦花村的自酿酒的名号来给自己谋取私利。”
法官:“反对有效。芦花村自酿酒确实在我们这一带很出名,对于‘芦花精酿’这个酒名,霍律师你有什么解释。”
下面芦花村的村民开始躁动起来。
“就是,叫‘芦花精酿’不就是动歪心思,用着我们村的名字,还不想给我们好处,有这么好的事儿?”
“不靠着我们芦花村,她怎么赚的到钱,真是不知恩图报。”
“就是,就该把这些钱分给我们。”
“肃静!注意法庭纪律!”
霍庭洲:“法官,芦花村只是一个地道的村名,而非芦花村村民的商标,我当事人取‘芦花精酿’这个酒名并不造成侵权。”
原告律师:“我反对!”
霍庭洲没有给对方机会,说话又强势了几分:“芦花村,在南城就有3个,国内有36个。如果原告的控诉成立,那么所有芦花村村民是不是都可以来控诉玉庭酒业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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