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和批准的说法,含义各不相同。
省委常委的任命是由中央来决定,也就是说,如果某项人事任免,不经过省委会议,而直接由中央决定,或者是中央最终决定的结果,与省委提出的人选建议不一致,那在任命文件中,就会表现为“中央决定”几个字。
倘若任命文件中出现的是“中央批准”,那就意味着省委先向中央提出了建议人选,并且直接获得了中央的采纳,中央只是批准了省委的提议。
官员任职省级常委,虽然在严格意义上需要中央层面的决策,但省委对副省级干部的人事调整,具有一定的人事建议权,而且一般情况下,都不会驳回。
简单来说,省委班子有人事建议权,可以向中央提供建议。如果中央认为这个提名人选,能够胜任这个职位,那么最后的任命文件就是中央的批准。
这种方式常用于提拔省级官员到省委常委。
同理,如果中央认为这个建议人选不合适,就会从外省调一个人选,或者外派一位京官,那么任命文件就是中央决定。
在徐沛生的任命文件中,还有“省委决定”几个字。
这是因为,中央只是批准了徐沛生为南方省委常委。
而省城市委书记一职,本身只是正厅级别的职务,任命权在省委。只不过因为这个职务,通常都由省委常委担任,所以级别就高了半级。
因此任命文件上,就多了这么一行字,由省委决定,任命徐沛生担任省城市委书记一职。
这些文件,看似咬文嚼字,繁文缛节,实则严谨细密,每一句话都有来历,每一个字都有含义,只不过外行人看不懂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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