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青山来了兴趣,有一种当时面试莉莉丝的感觉。好奇问道:“噢。那么您认为什么是合适的BOSS?”
克里斯托弗·哈里斯回答道:“听话。给薪水大方。”顿了顿后,他才继续说道:“保镖不是管家,管家是在执行BOSS的命令,让BOSS的生活过的更舒适。而保镖负责BOSS的安全。有时候为了安全,不得不违抗BOSS的命令。比如BOSS有一个重要的行程,但我中途觉得有问题,我就会制止BOSS。而如果BOSS不听我的,他就可能遭遇袭击。一个听话的BOSS,对保镖很重要。”
“至于薪水。我希望年薪十五万美元。”
周青山打听过,在现在的美利坚,年薪十五万美元的保镖属于顶级水平。不过,如果克里斯托弗·哈里斯的履历没有造假的话,他值得这样的薪酬。
至于听话。
只是两个字,就让周青山对他很有好感。他笑着说道:“克里斯托弗。我想我们很合得来。第一是我很有钱,能支付你的顶级薪水。第二是我很听专业人士的话。哪怕我正在搭讪一个美人,如果你说她可能是个刺客。我会毫不犹豫的逃跑。”
“你被录取了。克里斯托弗。”他站了起来,绕过书桌对克里斯托弗·哈里斯伸出了右手。
“感谢您的信任。”克里斯托弗·哈里斯的脸上首次露出了笑容,并重重的握住了周青山的手。他其实有点激动,因为他已经失业很久了,已经影响到了家庭生活质量。
难得遇上能看的上他的BOSS。不过,如果周青山之后表现的不听话。他也会辞职。
美利坚枪支泛滥,他要为自己BOSS的性命负责。如果BOSS实在不听话,他宁愿走人也不赚这份钱。
“坐吧。克里斯托弗。”周青山松开了他的手,并再一次邀请他坐下,自己回到了书桌后坐下。
克里斯托弗·哈里斯这一回听话的坐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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