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瑟夫对于家人们的呵斥声充耳不闻,继续快乐的又蹦又跳。自从无人生还之后,他就已经是悬疑推理的读者了。福尔摩斯更是惊世之作。
他对福尔摩斯的着迷就像是病毒一样侵蚀了他的身体,一辈子也洗不掉了。
他喜欢福尔摩斯。
看着约瑟夫的样子,彼得.史密斯不得不抚摸自己的额头,为儿子的智商担心。叹了一口气后,他解释道:“冷静下来儿子。你仔细想一下。像福尔摩斯这样的优秀,是一个月内能完成的吗?”
约瑟夫果然停了下来,思考了片刻后,露出了担心之色,说道:“老爸。你是说周会因为日夜赶稿而猝死吗?那可不行。我要打电话给他,让他早点睡。”
彼得.史密斯差点气死,我工作到很晚也没有见你这么担心啊。而且你知道周青山的电话号码吗?他再也忍不住,冷笑说道:“不。这不意味着他会因为赶稿而猝死,而是意味着福尔摩斯的第二本到第九本,都是短时期内写出来的速成品。它们的质量堪忧。”
他耸了耸肩,用调侃的语气说道:“当然。他出了第二本后,可能就不再出这个系列了。因为质量太差,而被读者放弃了。福尔摩斯这个伟大的系列,可能要终止。”
“哎。”正在厨房忙碌的女主人艾米丽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自从有了周青山之后,父子的冲突越来越严重了。
“不可能。周是天才。是本世纪、下世纪最大的文豪。哪怕是时间很短,他也能写出好的作品。我相信他。”约瑟夫并没有被编辑老爸的解释击倒,反而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因为他的编辑老爸看书真的很不准,竟然放弃了无人生还,错过了职业生涯最卖钱的畅销书。
当然,他对周青山的信任无比坚定,绝不动摇。
“福尔摩斯。我很快有第二本可以看了。我要打电话通知我的俱乐部成员。”约瑟夫快乐的仿佛撒欢的小狗,猛扑向了电话。
“他明明是我的儿子,怎么看起来像是周青山的儿子?”彼得.史密斯看着这么快乐的儿子,眼睛发酸,心里更是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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