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史密斯的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了与周青山初次见面的一幕幕。那也是他与周青山唯一一次正式见面。
一个华裔。
一个散发着臭味的流浪汉。
一个在当时看来,写了一本没有主角的傻瓜的大傻瓜。
这才几年?周青山的人气无与伦比,拥有的金钱可以支付他一千年以上的薪水。
与此同时,在他心中升起的还有酸涩,后悔。
“法克。都这么多年了,我以为我已经接受了。但事实上还在。上帝啊,要是您让我的时光回溯。我一定会签下周青山,并好好带他去洗个澡,吃顿好的,享受享受美利坚女郎的服务。”
彼得.史密斯内心的酸水都快冒出喉咙了。
如果当时他签下了周青山,就能获得一大笔的奖金。虽然按照周青山之后的操作来看,周青山的第二部书,也就是福尔摩斯不会在他手中签约。但无所谓,只要他与周青山建立私人友谊。
他就能从周青山那充满了金钱的口袋中,顺到至少一百万美元的金钱。
但可惜啊。上帝不太可能让他的时光回溯。所以一切都再见了。他只能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机上的英俊脸蛋嘲讽几句而已。
法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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