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造船厂是唐文的个人独资产业,但公司获得的资金可不等同于他的个人财产,混用就是挪用公款。
正常来说唐文拿走船厂资金得付20%的股东分红税,如果想避免缴税,常用的办法就是以个人名义向船厂借款以免税。
如果是为了买车等物品,就干脆直接挂在船厂名下,也是常用的避税方法。
虽然这玩意直到几十年后在一些小老板身上也司空见惯,现在更是无人在意,但为了对得起自己的工资,胡丽还是竭尽全力搞清楚资金去向明细,给自己老板擦屁股。
听到三十万尾款明显又被唐文自行处置,胡丽也没说什么,只是一划笔记本后说道:
“那这四条小船就不能挂在造船厂下了,当时也没签合同,就当它不存在吧。”
对于船厂混乱的账目胡丽也没打算追问到底,她的目的只是让账目看起来合理就行。
唐文对此也是心知肚明,不过哪怕他想规矩一点也办不到——毕竟造船厂的原料,钢铁来源就无法挑明,缺口大的吓人。
不过……至少十几年后才开始严查这玩意,现在就当是时代的一点小小遗憾了。
见胡丽这么负责,唐文忍不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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