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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林黛玉的两封信 (7 / 11)

作者:喜欢喝豆浆 最后更新:2025/6/29 9:06:32
        当然,想做成新法,就必须要有自己的班子,如今已有了名头,是该好好谋划一番了。

        旧时他治理一州之地,一省之地,可以事必躬亲,多劳于案牍,尽心尽力的处置。

        但治理国家,兴新政以改革,便不能全赖他个人了。

        就算是最精明的“王相公”主持变法都有他的一套班子,虽然说他选人才的眼光差了些,但总也算是将改革改起来了,能推行落地。

        作为决策新法,岳凌虽然有超出时代的眼光,但真正切合如今推广的,还需要能人一同商议,所以决策层还应该填充人手。

        选两位协理大臣,为左右手,似是有内阁最初的模样了。

        度政堂之下,又不宜臃肿,应有分管各项的署衙,仿照他在沧州做的事。可以将具体的新政,再划分为度支署(清查丈量土地,厘清税赋等),军政署(整顿卫所、京营及边军及核查军户等),吏治署(负责警察考成等),工程署(督导大型水利、交通工程以及劝农),议政署(起草各类新法法案,章程,总结并规避风险)。

        各个署衙权利与六部尽量重迭,以此来钳制来自各方的抵抗。

        而在新法逐步推行之后,便将这些署衙,自然而然的融入到关系最为密切的六部中去,潜移默化的产生影响。

        待岳凌卸任以后,这些人便也只对皇帝负责,这样就完成了隆祐帝想要的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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