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索片刻后询问:“我记得我们和他们有协约?”
“是的,根据1844年的《中美修好条约》(望厦条约),美国人在大清犯法,也该由我国领事馆按照我国的法律审理。”
“去通知国务卿,要求大清放人。既然我们有条约,那么就按照条约来执行!既然是美国人,那么就不该由大清来审理!”威廉.惠勒说道。
“回电报给旧金山说明这事。”
他只是让大清控制人口贩卖,可没让大清去抓陈正威的人。
而且,时间能改变很多东西。
他刚上台的时候,对陈正威是充满了忌惮和愤怒的。
不过半年时间过去了,这半年陈正威和美国政府相安无事,而且双方还进行了一些合作。
如今就连民间舆论也发生了变化。
这种情况下,威廉.惠勒重新审视了与陈正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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