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晚上,才咬牙吩咐:“发电报通知巴拿马S长阿罗塞梅纳!答应他!我们答应给他治外法权……但仅限于巴拿马市!”
随后还是忍不住,拍着桌子对内阁咆哮:“这是耻辱,这是小国的悲哀!尤其这个国家还在内乱!我们必须要将权力收回总统府!”
第二天,陈正威在巴拿马市政厅签署了一份新的协议,华人在巴拿马的治外法权。
华人在巴拿马犯了罪,将会被引渡回美国在法院判决。
其实……这治外法权对他没什么用。
他向来遵纪守法,而且就算有点儿小问题也没人敢找自己麻烦。
至于那些华人富商……如果触犯了当地法律后被抓,他也不太在乎。
但他喜欢这个。
而且这样可以削弱哥伦比亚对巴拿马的控制,方便他以后将巴拿马割裂出来。
还有一点,就是在获得治外法权之后,落后国的国民会受到强国的影响,在政治和社会形态、甚至在文化上向强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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