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我开始喜欢你了!”陈正威手中的雪茄指了指斯托克斯,笑道。
这家伙还真他妈是个狠人啊。
据他所知,这个爱德华·s·斯托克斯刚刚从监狱出来两年,如今身家也就一百多万美元。
这个酒店就是他大部分的资产了。
他说再凑一百万美元,恐怕不但要把房子抵押出去,还得借钱才行。
“你对纽约的社交圈是不是很熟悉?”陈正威琢磨一下后问道。
他本来就准备给这家伙十万美元,不过现在看来这家伙是个人才。
胆子很大,无论是当初在歌剧院杀人,还是将价值百万的酒店直接送给自己,都说明了这家伙胆子很大,而且敢想敢做,充满了冒险精神。
唯一的问题就是有点儿冲动,不过这在陈正威看来不算什么缺点。
他手下有几个不冲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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