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纽约时报的老板乔治.琼斯的死,跟陈正威没什么关系,但很多人都觉得有关系。
他之前因为莽撞……(具体原因是因为威尔士亲王和伯爵夫人加上他哥哥还有其他几人的复杂关系)导致在伦敦的社交圈混不下去了,跑到爱尔兰去做总督秘书……总督是他爹。
然后很不幸,他又得了梅毒,医生建议他旅游和改变环境来促进康复。
所以他这次来美国一方面是为了治病,一方面是为了考察,寻找机会。
他在到了纽约后不久,就知道了陈正威这个人,不过那时候他并没有放在心上,而是一心结交美国的富豪和政治家。
众所周知,英国贵族的领地和头衔只有长子能继承,没有他什么份,他得靠自己努力才行。
这也是当初他明知道那个女人是威尔士亲王的情人,还向对方求婚的原因,而对方也需要一个贵族血统的身份,双方是一拍即合。
(注,这个时期美国的暴发户很热衷于和欧洲贵族联姻来获得贵族血统的尊贵身份,刚好大部分欧洲贵族拥有城堡和头衔,但没钱!因此这种联姻有一个称呼,叫做“美元公主”)
随后陈正威在美国掀起了很大的风波,他又在拜访英国公使爱德华·桑顿爵士的时候听说了一点事情,便毛遂自荐来到这里。
实际上他的同伴亨利.艾德礼才是英国公使派来的人选,不过亨利.艾德礼对这个任务并不感兴趣,他便顺理成章的主导了这次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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