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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下) (5 / 7)

作者:遇牧烧绳 最后更新:2025/7/15 0:09:03
        布鲁斯说:“哥谭比要冲城要强?”

        要不是说这话的是一位看起来颇有见识的老人,布鲁斯简直要觉得他是脑子坏了。

        “我知道,你们这些有正经身份的公子哥,觉得这座城市烂透了,到处都是黑帮,人人都是罪犯,但是对我们这种人来讲,给谁工作都是一样卖命,谁给的钱多,我们就跟谁。”

        “在哥谭,只要你是一个黑帮的正式成员,那其实赚的不少,而像我这样,手里能有一家餐馆或者一家酒吧的,那就和做大生意没什么区别了。”

        “而且在这里,黑帮的成员们其实更安全,这里有自己的一套秩序,如果你不想对一个黑帮宣战,那就最好不要去动他的人,哪怕只是最底层的一个小混混。”

        “所以,那些为了养家糊口而加入黑帮的,其实比别的地方更安全,因为这里黑帮说了算,你成为了黑帮的一份子,说话自然就更好用。”

        “我知道,我知道……”来福枪放下烟,说:“我很清楚,干杀手是要遭报应的,我会下地狱,会有撒旦的审判等着我,但我不在乎,你知道为什么吗?”

        还没等布鲁斯回答,来福枪就自己说:“我得先填饱肚子,赚更多的钱,过更好的生活。”

        “上帝没让我出生在和你一样衣食无忧的家庭里,我父亲赌博输掉了一切,我母亲跟别人跑了,我唯一的财产就是一把不太灵光的老枪,那我想,我就这么干了,又能怎样呢?”

        “来了哥谭之后,我才发现,建设这座城市的人肯定是个天才,你不觉得这些黑帮被规划的太好了吗?它甚至达到了一种很完美的平衡,让这座城市能长长久久的运转下去,而且人们都过得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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