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塔克一看,反正也要办婚礼,不如你加入我们算了,反正史蒂夫再怎么搞,排场也不可能大得过他了,斯塔克自信自己安排的婚礼流程绝对能给新娘永生难忘的回忆。
史蒂夫和卡特商量了一下,觉得举办集体婚礼也挺好的,一方面是斯塔克基本把婚礼的方方面面都弄好了,不太需要他们操心,一方面是史蒂夫自己那边没什么亲人,要是他们单独举办婚礼,人来的太少也不好看,不如大家凑在一起热闹。
史蒂夫答应了下来,可给斯塔克高兴坏了,因为在他看来就是认可他的婚礼策划,肯定他的浪漫审美。
斯塔克就是个人来疯,觉得两对新人还不够,一看彼得和格温也要结婚了,干脆你们两个抓紧点,跟我们一起结了得了。
彼得其实本来不愿意凑这个热闹,但是格温给他算了一笔账,让人在看到举办一场独立婚礼所需要的费用上面那一整串的零之后,觉得集体婚礼真是太妙了。
彼得和格温也不能说是没钱,光他们两个各项专利费用就收钱收到手软,但是纽约没有最有钱,只有更有钱,他俩这点资产也就算个中产,和那几条街的巨富根本没法比。
虽然他俩现在不打算要孩子,但是以后万一要让孩子接受精英教育,这些存款还差得远呢,要是再花大价钱举办一场婚礼,那就更是捉襟见肘了。
两人都不是那种很骚包的人,过日子精打细算,能省则省,要他们说结婚的时候去趟教堂,然后再请三五好友小聚一场就行。
可以他俩现在的社会地位,完全不举办婚礼也不行,他们研究出来的那些专利技术是需要有人投资的,哪怕是出于实验室拉投资的需要,也是办得越大越好,这可是重要的社交场合,是不能省的。
这样看来,搞集体婚礼就好处多多了,又不用自己花太多钱,又可以和婚礼上的社会名流谈谈自己的专利技术,推荐一下自己的实验室,也不妨碍亲朋好友相聚。
更重要的是,斯塔克这个人是面子比天大,你不花他的钱才是看不起他,又是感性脑,觉得好兄弟愿意把自己的终身大事的仪式交给自己办,那可是太看得起他了,必须得办的比之前还要盛大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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