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三个一定有所勾结。
但也同样,席勒并不觉得他们三个是诚心诚意的合作,甚至都不能说是互利互惠,虽然他们可能有共同的变态癖好,但绝对在某些方面是有冲突且互相掣肘的。
这就能解释为什么在犯罪和消灭犯罪证据的过程当中搞出了这么多自相矛盾的事。
他们所有人都想把对方的罪行当成把柄,指望对方罪行暴露,身败名裂,这样就能把犯的罪推到同一个倒霉蛋身上,自己独善其身。
这其中很多破绽都是他们自己留下的,为的就是有朝一日有人开始调查这件事的时候,把对方当做突破口,自己就有充足的反应时间,不论是毁灭证据也好,潜伏出逃也好,总还有机会。
在搞清楚了这一点之后,席勒就知道自己的动作必须要快,否则剩下两个人联系不上威廉姆斯,一定会意识到他出事并采取行动。
从他们发现联系不上威廉姆斯开始,他们就会进入一种心理博弈。
天平的一边是把所有事栽赃污蔑到威廉姆斯身上,但他却突然回归之后,自己要付出的代价,另一边是把所有事栽赃污蔑到威廉姆斯身上后,他回不来并且警察真的在调查后,自己所能获得的收益。
失踪时间越长,回归的可能性就越小,后者的分量自然就越重,据席勒判断,后者完全压倒前者,并促使他们做出这个决定的过程不会超过三个小时。
而现在已经是夜里2:15,天亮之时,尼格玛一定会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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