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莎的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而她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上网找编程教程。
爱莎的确会编程,但是她知道,恐怕这个时代所用的软件和方法已经有了极大的更新,所以她以最快的速度吸收了互联网上的知识,下载好软件并开始尝试。
没多一会屏幕上就密密麻麻的全是编写框,爱莎时不时回头看一眼熟睡的保安,就觉得自己还能再玩一会,弄来弄去四个多小时过去了,整整十个T的原本用来装监控影像的内存都被她写满了。
写完之后,爱莎保存好,然后把外接硬盘一拔,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这可不是偷啊,怎么说呢,就从这硬盘里现在储存的东西来看,她现在把硬盘带走,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保家卫国了。
爱莎以最快的速度溜到了一楼,一路畅通无阻的跑出了小区,但她没有选择去开车,虽然她会开,但是她知道自己的脚够不着刹车,所以她决定走回园区。
没错,虽然她可以飞,但是她并不打算飞,因为那有点耗费能量,而显然和她一起来的这个蝙蝠侠是没办法给她补充恐惧能量的。
她又不像普通人类那样走个几公里就要哭爹喊娘,反正现在离天亮起码还有五六个小时,一路走过去顶多三个小时。
爱莎坐在佩珀的车里的时候,就已经记住了全部的路线,她走的基本是直线,遇到挡路的建筑就爬上去,然后翻过去,两个小时多一点就回到了园区。
她知道斯塔克不在,因为佩珀匆匆离开就是因为斯塔克告诉她自己要离开旧金山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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