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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8大修条例 (8 / 11)

作者:平行空间来客 最后更新:2025/7/6 15:20:15
        但自宣宗开始,虽然命令宗室婚配选良家民户,但却禁止姻亲家族为官,也就是说官员不能和宗室结亲,除非愿意辞官。

        如此,虽然断绝了宗室和官员之家联姻,壮大实力的阴谋,但也彻底堵住了书香门第和宗室之间联姻的可能。

        只要和宗室联姻,就意味着自家不能参与科举,可想而知后果有多严重。

        而自弘治朝起,就不断有官员上奏此例不合时宜,断绝了人才入朝的机会。

        他们提出修改宣宗的政策,那就是仅限联姻本人不得为官,其他子弟不在限制之列。

        不过这条善意的修改意见,朝廷却一直没有批准,就算是李春芳编纂《宗藩条例》时也没有能够改动。

        要不他之前也不会说宗藩婚配对象,多是地方上“烂人”,好人家怎么可能会和宗藩联姻,那是自毁前途。

        魏广德重点在与刺激宗室子弟主动退出宗室,收回玉牒,所以对如何吸引宗室退出说的就比较多。

        明代皇族封爵制度是明太祖朱元璋建立的宗室等级体系,以皇子封亲王为核心,按血缘分封郡王、镇国将军至奉国中尉等爵位。

        男性宗室世袭爵位,女性宗室依辈分获封公主、郡主至乡君等称号,配偶享有对应驸马、仪宾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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