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广德想的就是定死农业税这块,不管田地是否撂荒,反正都按照这次清丈的数字计算田亩收税。
地主的地,就算撂荒不种了,只要地还在你名下,就得给我把税交了。
每亩地的赋税都一样,不论任何条件变化,都按照一个数量收税,算是定下土地赋税的上限。
下来,如果地方上开垦皇帝增加了,按照各府县税额,那也只能往下调减。
分母不变,分子只准涨不准减。
“这也符合太祖当初定下永不加征赋税之意,我们不过是在2950万石赋税基础上,在税赋里增加了地方杂税和丁税。”
魏广德继续说道。
洪武年间,大明朝每年赋税收入大致在2800万石到3200万石之间,于是朱元璋按照这个数字确定大明朝每年岁入2950万石定位永基,行永不加征旨意。
实际上,此赋税的征收一直持续到三大饷开征才被打破,此前二百余年大明朝廷岁入粮赋大致都是这个数。
此次地方杂税摊入,更有丁税摊入田亩,粮赋必然大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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