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直接避免跳出土地兼并的问题。
你可以大肆兼并土地,但这块田地对应的赋税,你都得按照朝廷额定赋税缴纳。
有了田地数据作为基础,朝廷每年的赋税就有了基本保证。
除非遇到天灾,朝廷豁免地方赋税,否则都必须按照这个数字把税银交上来。
不过现在大明可不是这样的制度,朝廷只管自己收税而不管地方官府开支,所以地方上会根据需要向当地加派杂税。
这就导致遇到清廉的官员,地方百姓承担的赋税就少,而遇到贪婪的官员,大肆苛税,百姓承担的赋税就很重。
地方官府对税赋的权利太大,魏广德认为应该收回。
按照州府县,确定地方每年的财政支出,有收取的赋税里分成留在地方,层层分成上缴,最后到朝廷。
想法虽好,可是他也知道,一旦这么定下来,就等于断了下面那些官员捞银子的来路。
想捞银子,可不就是想方设法增加杂税、摊派,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这么来的。
收了地方加税的权利,可以想象地方官员非和他拼命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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