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倒不是地方官府直接把数字减下去了,而是按照明朝的制度,进行了折田。
什么意思呢,那就是大明把天下田地分成三六九等,本意是为了均平地产。
毕竟,田亩有丰贫之分,总不能指望让下等田地和上等田地一样的产出。
若是均按亩征税,那下等田地一年的产出怕是连赋税都交不够。
于是明朝就规定,根据田地的等级按照不同面积计算。
比如地,一般是分为四级,每亩征税2升,那一等正地的面积就是三十步为一亩,二等正地则是四十步,三等正地五十步,最下等正地六十步一亩。
也就是说,四等地的面积实际上是一等地面积的一倍。
而田也是如此,上田190步,下下田则是300步,每年缴谷米5升。
所以,明朝地方官员把上等田地改变为下等田地,直接就会让地方上登记的田地数量大减。
经历几朝下来,田地还是那么多,但是朝廷登记造册的田亩反而大减,甚至不到最初的一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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