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3世纪时,罂粟及鸦片作为药品已经在埃及、希腊、罗马、波斯、土耳其等地区非常流行。
阿拉伯帝国兴起之后,四处经商的阿拉伯人,开始将罂粟和鸦片带往西亚、东南亚、印度等亚洲各国,并将之传入中国。
当时,阿芙蓉在唐朝也被视为一种万能药品,因数量不多而十分珍惜。
到了宋代,古人对罂粟有了深入了解,已经有医学家开始将其制作成药物,用来治病消灾。
民间也将罂粟视为大补之物,当时的大文学家苏轼有诗道:“道人劝饮鸡苏水,童子能煎莺粟汤。”
随着使用的增加,在元末时医师首次发现罂粟的危害,用多了会中毒,“其止病之功虽急,杀人如剑,宜深戒之。”
由此可见,在当时社会应该出现不少因滥用鸦片中毒而死亡的案例。
但即便如此,因其强大的药用价值,到了明朝,医师们依旧使用鸦片治病。
实际上,如果不长期、大量服用,而是按照医嘱,将鸦片和许多其他草药中和服用,确实不容易形成毒瘾,也是治病救人的良药。
鸦片真正背负恶名的,正是清朝时“烟枪”的发明。
虽然此时明朝已经出现了鸦片,但是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那就是这东西极为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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