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实际上,在古代这样君主专制的政权里,户部尚书哪里有这么大的权力,他在多数时间里其实不过是扮演着皇帝的财政顾问的角色。
在正常情况下,他的职责仅仅是实施一些有限的计划。
在王朝早期,百姓以实物纳税,亲身应役。在北京的军事设施、宫廷和几个其他的支出性机构都有固定的物资和差徭额度,由指定的征收机构来完成。
到王朝后期,大多数物资和差徭都被折成银两,但是这些货币收入并不合而为一。
支出机构只不过是维持单独的开支账目,而折色银还是由先前完成这些供给与差徭的征收机构来支付。
唯一的例外是宫廷,由于在皇城中没有中枢性财政机构,部分供给宫廷的折色银由户部管理。
此外,工部以及兵部管理下的太仆寺、礼部管理下的光禄寺,其账目都是单独管理,数额很大,军事装备与设施的管理亦是如此。
户部只起到解运银两的簿记职能,它不能通过预算来控制拨款,所有各项开支的节余都由各个部门自己控制,存入它们自己的银库,户部无权管理。
这种情况的出现,就意味着收入与拨款是建立在制度之上,户部尚书只能进行很有限度的调整,比如修订折纳比率,建议更多地进行折色,有时改变物资和资金解运的地点。
这些工作都是临时权宜之事,所以明代的户部更可以说是一个大型的会计管理部门而不是一个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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