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在本籍外置办土地,设庄收租,称之寄庄,始于唐、宋,而至明清尤甚。
明代至清前期,地主为逃避差徭,多在他处置田立庄,或假借外地官僚名义在本地设立田庄。
《昭代经济言》载唐龙《均田役疏》言:“江西等有巨室,平时置买田产,遇造册时,……有暗袭京官方面进士、举人脚色捏作寄庄者。在册不过纸上之捏,在户尤皆空中之影。”成为隐粮之大弊。
这种在外地购置田地的法子,可以有效逃避官府监管,毕竟那时候信息不畅。
此事直到清道光年间,朝廷下旨规定寄庄州县将寄庄亩数、户名、钱粮数目造册,移交地主所居州县,一体催征才告作罢。
不过到这个时代,官员在老家之外购置田地之风盛行,就是为了逃避赋役。
对于徐阶的辩解,海瑞当然是不信的。
若是在此以前,他或许还会相信徐阶的操守,可是在看到一桩桩一件件状子后,他已经对徐家的操行感到怀疑。
想要亲自去松江府华亭县和徐阶面谈,可又觉得不妥。
真到了那个时候,谈好了则罢,若是谈不拢可就没有一点回旋余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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