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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二杨之争 (2 / 11)

作者:平行空间来客 最后更新:2025/7/6 15:20:15
        明代官制分为三个部分,即中枢、地方和军事,那时在选用官员上有一种说法叫做“三途并用“,在《明史·选举史》中也记载“进士为一途,举贡等为一途,吏员等为一途,所谓三途并用也。”也就是通过这三种途径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为官。

        朱元璋在设置官制时,充分考虑了官员之间相互牵制的职能,分散官员权力,不仅增加了一些官位出来,还因为要拉拢人心,实行荫庇制度。

        对有功劳的官员,往往都能得到荫庇,子孙就可以享受到特权,有资格当官。

        官员多了,处理的事务分散了,结果在遇到事儿的时候往往就会出现相互扯皮、推诿的现象,于是往往又只能新设置一个官职来管理扯皮事务。

        当形成循环后就造成了人浮于事,互相推脱责任,使官场越来越臃肿,几乎成为了灾难,而且对于国家的财政负担也非常大。

        而官缺问题的原因,则主要是因为党争和正常的官员致仕以及都察院言官的肆意弹劾。

        官员年老致仕很正常,党争引发官员落马也很正常,言官风闻奏事也很正常,只是当空缺出官职后,因为各种原因,往往在官位空缺后却不能找到合适官员去接替。

        不是没人,而是因为空出来的位置太多人去争取,结果往往无法达成一致,最后官位就一直空缺。

        明初时期,国家建立伊始,还处于建章立制的探索时期,历经战乱的士人多隐居不出,加之朱元璋对官员要求极高,愿意入仕读书人太少,所以开始执行有利于读书人的优免条例。

        而到了中后期,则基本和党争有关,一些重要职位的争斗往往会引发巨大的朝堂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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