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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还田于民 (9 / 11)

作者:平行空间来客 最后更新:2025/7/6 15:20:15
        明朝皇帝赐予藩王的封地田产,其实并不涉及民田,毕竟明朝对私有财产是保护的,而实际封赐的是官田。

        明朝亲王封赐的田地,由明初的几千顷到中后期的动辄万顷甚至更多,其实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因为无论如何,亲王都不可能去耕作,所以田地始终还是需要农民去打理,而农民能得到的始终就只要那么多。

        亲王拥有庞大的土地,其实也分很多,不过主要是两大类,一是采邑,二是王府庄田。

        采邑,是皇帝赐给儿子的收取地租的权利,过去这些田地的产出税赋都是收归朝廷所有,而现在则转给亲王府。

        王府庄田则是王府所有的田地,可以理解为一种“民田”,王府拥有全部的权利,这些田地一是皇帝赐予的官田,二则是在被册封以后,通过各种手段获得的土地。

        比如亲王封地内的地租,亲王可以通过提高税收的方式,逼迫百姓把自家土地卖给王府,还有就是直接向皇帝要,以某地有大量荒地为理由,向皇帝要到这块土地,然后雇人开荒。

        只是这样土地,大多其实已经被人开垦出来,皇亲国戚以此为理由,不过是为了巧取豪夺这块土地的所有权。

        当然,这些土地也确实存在问题,那就是它们并没有被记入官府田册中,其实可以理解为“隐田”。

        所以景王所得田地,除了采邑权回收朝廷外,还有许多原先的官田要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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