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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退意 (2 / 13)

作者:平行空间来客 最后更新:2025/7/6 15:20:15
        到唐朝中晚期,对夜市的记载就很明确了。

        比如,诗人王建就曾在诗中描写过:“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水门向晚茶商闹,桥市通宵酒客行。”

        唐时,居民区与商业区严格分隔,“里”“坊”(居民区)和“市”(市场、商业区)都环以高墙,设里门与市门,由吏卒和市令管理。

        “里”“坊”内不准交易买卖;“市”内可进行买卖交易,但有严格的开市、闭市制度。

        夜市的真正开放、形成规模是在宋代。

        宋朝首先破除了坊市制,坊市合一,如今天的一些小超市、小门市,前边卖货,后边居家或生产。

        宋朝政府为了繁荣市场、增加税收,鼓励百姓从事商业活动,把夜市时间延长至三更,到五更时又可以开早市了。

        夜市未了,早市开场,间有“鬼市”,甚至还有“跳蚤市场”,这些都为夜市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之后的元朝国祚较短,加之海禁锁国,宵禁制度重新实行,夜市受到极大抑制,趋近于无。

        明朝初期,国家新立,依旧仿元朝,对夜禁执行比较严格,但是到了明朝中后期时候,天下稳定,夜市得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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