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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九江,南京,北京 (10 / 11)

作者:平行空间来客 最后更新:2025/7/6 15:20:15
        魏母还是坚持觉得魏老爹说的给魏广德送一万两银子去有点嫌少。

        “广德那里我一开始就给了他一万两银子,已经不少了,要是按你的意思又给两叁万,那老大那儿留的就太少了,怎么说文才才是长子,本应该继承更多才对。”

        现在的大明朝,从上到下都按照嫡长子继承制为主在运行,也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

        魏家自然也不能脱俗,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虽然明代《大明令·户令》有明文规定:“凡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只依子数均分;奸生之子,以子数量与半分;如别无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均分;无应继之人,方许承继全分。”

        但在实际生活中,或者说大部分人眼中,家产的大头还是要给大儿子,也就是嫡长子,明朝是执行一夫一妻制度的。

        当然,还可以纳妾。

        至于大明令中的规定,并没有太多人重视,或许也只有家庭因财产闹出纠纷后才会按照此令去执行,而且前提是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魏老爹自然也是这样的想法,魏文才作为自己的嫡长子,理应获得自己大部分积蓄才对。

        给了魏广德两万两银子,几乎已经算家产的叁分之一,也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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