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是在案发时的第二天,也就是二月六号的这天。
还有一份是第二次案发的几天后,应该是当时警方发现两起案件为同一人所为后,两案并案时又再次找她补充了一些情况。
而在这两份笔录中,罗飞也发现了一处问题。
那就是在第一份笔录中,张艳华在回忆嫌疑人的特征时,曾经提到过,对方虽然全程戴着类似头套的面具,但能看到对方是单眼皮,皮肤很粗糙,声音粗噶。
但他见过郭晶,对方完全不符合这几个特征。
果然,他再看第二份笔录时,果然就没了关于这两点的记录。
所以这又是被人为删改了?
“廖组长,你们刚刚去找张艳华了解情况,有没有问过抢劫犯的外貌特征?”
“问了,根据她的回忆,对方当时全程戴着头套,但能听出声音粗噶……”
廖星宇说的,刚好和第一份笔录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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