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兵默默低头,拿起拖把。
他当时已经27岁,从南城一个半成型的小头目,沦为山城的打杂。
这样的落差,足以摧毁任何一个混社会的人的自尊。
冯世雄特别喜欢羞辱孔兵,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对方身上带着一股“农村味”,对于这种农村混混,他一向瞧不起。
很多时候,他都喜欢把孔兵叫过来,脱了西装外套,在包间里站着当人形衣架。
孔兵把一切隐忍下来,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有一次,酒过三巡,几个大哥起哄让孔兵表演节目。
冯世雄拍了拍桌子:“小孔,来,学条狗叫给大家助助兴!”
包间里顿时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孔兵身上。
一秒,两秒,三秒。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