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宇森没说完,林凡懂。
她当年工作时就是租房。为了省钱结婚,都是租的小一室,带个小巧的卫生间和厨房。
尽管面积小,但该有的都有。所以房租不可避免的不便宜。
不便宜也就罢了,还老涨。那涨幅吧……要是工资那么个涨法就好了。
一年涨两百,一年涨四百,最后一年林凡还记得,房东一口气要涨八百一个月。
一年下来,房租看得林凡都要心梗。
好在她分手了,直接退了房子,没给房东涨价的机会。
但这么多年交给房东的钱,都可以在她老家再买个小单元了。
所以钱够的情况下,绝对是买房更加划算。
起码钱花了,东西还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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