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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后。
并州(太原)。
大赦文书抵达并州后,消息第一时间便传到了提点刑狱司衙门。
北宋前期,路一级别的地方机构共有三种,三者之间互不统属。
安抚使司,又称帅司,是为了应付西夏和辽国入侵设置的,通常只在边地设置,且不是常设机构。
转运使司,又称漕司,掌一路财赋,兼领考察地方官吏、维持治安等职责,几乎相当于一路长官。
提点刑狱司,又称宪司,监督管理所辖州府的司法审判事务,审核州府卷桉。
最初,提点刑狱司是隶属于转运使司的,期间偶有废置,到了真宗景德年间,真宗将提刑一事专门独立出来,以此来分割转运使司之权。
并州是河东路的治所,不过,转运使司衙门和提点刑狱司衙门,一般并不会设立在同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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