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月俸,方才符合他的职位。
然而,俸禄归俸禄,实际上执行又是另外一回事。
宋初的制度,基本都是沿袭晚唐和五代之制,百官定下的俸钱虽多,但实际上却是减半而支取。
并且,在太祖和太宗朝,所支的半俸,往往还会折支,即不发现钱,以其他物资,如茶、盐、酒之类的实物替代现钱。
立国之初,县令的月俸不足十贯,并且三分之二还折支烟酒茶,综合而言,其收入并不丰厚,只能算是微薄。
毕竟,这些官员并不是那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绝大多数官员背后都有一大家子人。
虽然太祖、太宗、真宗都注意到了官员俸禄的事,但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又如何能让官员俸禄的水平远超前代?
钱,不是凭空出现的。
因此,直至现在,虽然官员俸禄历有调整,但除少部分近臣(侍从官等),绝大部分官员的料钱仍是以折支为主。
三分之一现钱,剩下的三分之二折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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