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眼前一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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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海第三监狱,大礼堂。
一名身穿制服的中年狱警,望着台下一片穿着蓝色监狱服的囚犯们,语气铿锵道。
“下面请中院李利民副院长宣布,对减刑审理作出的裁定。”
言罢,中年狱警让出舞台走到主席台就坐,一名戴着眼镜的圆脸检察官走到话筒前,依照手中的稿件念道。
“根据执行机关北海监狱提出的减刑建议书,三监区一分队第二小队服刑人员郑秋冬,服刑期间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与劳动。”
“并于2010年2月记功一次,2010年4月被评为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一次。”
“鉴于以上表现,我宣布!”
“郑秋冬,减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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