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手权益上,江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首先是合同期限上:规定选手合同最短为一年,最长应不得超过四年,禁止“霸王条款”如限制选手经纪约与比赛合约的统一问题。
转会窗口设置上,以春季的一月、和夏季赛的六月作为每年的两个转会期,在非转会期内禁止俱乐部与选手私自沟通。
同时转会费上限设置为LPL选手的三分之一。
“转会费上限设置?”
众人这下有点看不明白了,按道理说,目前在座诸位中,拥有青训选手最多的就是他NXG俱乐部了,主动给自己那些没打过LPL的选手设置转会费上限,这是想干嘛。
钱都不挣了?
江明说完便坐回位置上去,意见讨论,不是直接了当明确要怎么做,说出来是自己的事,具体最后实施成什么样还得看企鹅体育那边的。
眼下的自己顶多算一个规则更改的参与者,还不是算不上规则制定者。
“我觉得JM提出的选手权益保护与战队运营转会规范很好,电竞圈要想走得更远,规则完善是一定要的,与其等后面出现问题再去解决,不如在制定之初就先套上紧箍咒。”裴乐迫不及待地对江明的建议表示赞同。
在座众人中,要说哪一家最想跟在NXG身后学着流量变现,那无疑就是他们W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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