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法庭宣誓,我说的句句属实,我愿意为了自己的言行承担责任。”
“……”
文永强的辩护律师终于不再言语。
心知肚明,醉酒肇事逃逸以及无悔过态度,这是板上钉的事实了。
法官在认真整理材料后,说到,“被告文永强,不存在欺诈原告董亚兰的行为,但是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撞伤行人后肇事逃逸,并且毫无悔过之意,判处有期徒刑……”
董亚兰失望的垂着头,文永强并未造成对方死亡,如果加上他诈骗、诈骗金额数额巨大这一笔账来算的话,他二十年是判了的。
这样的话。
法官那个“十”刚说出口,下一秒。
又有人打断了法庭的审判。
是给文永强开车过的司机,以及曾给他做会计的财务。
尤其是第二个财务人员的手里,掌握着文永强诈骗犯罪的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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