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无题! (2 / 9)

作者:张通明 最后更新:2025/7/3 8:45:03
        因为按照大乾的律法,故意杀人是死罪,所以双方状师围绕这一点展开了唇枪舌战,而双方的争论在民间也是引起了很大的讨论,有的百姓认为杨锋有理,有的人则认为孙大海死的冤枉。

        因为这件事情引起了非常大的舆论,所以作为易京知府的柳宁也是非常的难办,最终他也只能是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

        判了杨锋二十年劳役,那几条咬死孙大海的狗全杀,而杨锋的哥哥不忍弟弟就这样服二十年劳役,所以卖了家里的一些田,铺子,东拼西凑算是凑齐了一千两银子拿给了孙大海的家人。

        孙大海的家人眼看着杀不掉杨锋也是有些失望,所以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一千两银子,给杨锋开具了谅解书··············

        有了谅解书后,柳宁也是将二十年劳役改判五年劳役,并将杨锋发配到了雍凉!

        因为易京很多权贵家里啊都一头养狗,尤其是养一些大狗看家护院,这些大狗经常有伤人的情况发生,每年都有数十人被咬死咬伤

        所以这件事情本身虽然到此为止了,但是这件事情引起的讨论,却非但没有停止,反而有了愈演愈烈的趋势,各方围绕如何认定纵狗伤人展开了激烈讨论!

        最终身为易京知府的柳宁,为了解决这件事情也是颁布了治安条例,规定凡是饭店,旅店,商店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允许带大狗进入,而带大狗走在路上一律要求牵绳。

        违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可选择罚款或者打板子,第三次则就是判刑了。

        这个治安条例的颁布之后,也有人说了怎么认定这个大狗,怎么区分大狗和小狗,因为这件事情又是引起了争论,所以柳宁干脆就一刀切,无论是大狗小狗都一样不能进入公共场所,外出必须牵绳

        当时慕容昕云在报纸上看到这件事情上,整个人还是当乐子看的,她没想到这两个月后这种事情就找到了自己身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 (快捷键→)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