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鞅变法开始,秦朝的大王与人皇,恨不能拿电焊,把老百姓焊死在自己家乡。除了耕田与服徭役,最好啥也别干,哪里也别去。
《垦令》直接写明:使民无得擅徙。
但凡条件允许,每十里一亭,亭长也得检查往来者的“符传”。
苟交能在外面游荡三年,不是他跑路技法高明。
是他家底厚,老早便捐粮四千石,换了个八级公大夫的身份。
当然,苟交并非单纯捐粮换爵位,他还是郡县有名的“巨鹿子都”。
祖父辈衣紫腰银,都是达官显贵。
自身也凭才学在官学扬名,考核得了第一名。
若不是那块身份名牌,蒙山土匪抓他一个黑瘦脸、脏棉袄乞丐,要勒索什么?
理论上,军功爵位到了第四等的“不更”,便能免除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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