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判官在上面默默看着,等到这些人的陈词结束,他看向陈传,就按例先问一句:“受诉人陈传,申诉方指控你在二十日当夜,于西岗区力安机械旧厂杀死三十七名学员,你是否承认?”
这只是一个过程,一般情况下,受诉人会表示不承认做过这些事,接下来就是双方讼师出场,然后进行当庭抗辨,考虑到这件事的复杂性和参与势力之多,可能会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
然而他没有想到,在问了这么一句后,陈传很平静看过来说:“就是我杀的,这三十七个人都是我那晚所杀。”
申判官有些诧异,没想到陈传居然承认的这么痛快,不过这不是重点,这件事其实也很难否认,关键杀人的理由。
他继续问:“那么你在杀人之前及过程中,是否有受某方胁迫,或者受密教仪式的操纵,所以才做出杀人行径的呢?”
陈传平静的说:“并没有,我杀这些人全是出于我自身的意愿,并没有受到任何的胁迫,也没有受到密教仪式的影响。”
这话一出,台下顿时一片哗然。
“凶手!”
“凶手!”
最后有个人忍不住激动站起,尖声提问:“我的孩子乖巧又老实,从来非常孝顺父母,他还只是孩子,还是个孩子啊……你为什么要杀他?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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