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又不是一直需要。
把初版软件搞出来之后,接下来的升级、维护和数据库完善这些活,就没那么急了。
这样比较奇特的需求造成的结果是,在软件的开发阶段,更适合由传统的课题组模式来完成。
毕竟可以利用科学院和学校内部大量的人(研)力(究)资(生)源。
并且只要以项目补贴的名义发钱就行,不涉及到国企招聘员工那种复杂的组织和合同关系。
但在进入维护阶段之后,又需要切换到企业的模式。
因为流动性极大的研究生根本不可能满足长期迭代更新的需求。
而国企,尤其是科学院旗下的国企,则可以直接和教授或者研究员们签长聘合同。
如果有当初参加过程序开发的研究生毕业之后想要进来继续工作,那自然更好。
只不过常浩南最开始的时候担心这么复杂的要求会显得自己B事太多,所以没好意思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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