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说……”
后者犹豫了一下,把最上面的一份文件翻到最后一页,然后调转过来,将印着内容的一面朝向丁高恒:
“科学院推荐出来的企业负责人,1976年出生,满打满算也还不到23岁,虽然咱们国家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企业管理人员的年龄,但这个岁数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
上面印着的个人信息,自然就是常浩南了。
这件事情如果追根溯源,还要回到前些日子。
在歼10的地面启动实验顺利通过总装备部以及国防科工委的相关验收之后,由于启车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波折,以及对1001号原型机进行复检时又发现了不少质量问题,总工程师薛炽夀和蓉飞总经理杨宝树二人就此专门向科工委和总装备部写了一份汇报。
其实这份汇报的核心意思是总结经验教训,以及自请处分,算是一个出现重大事故隐患之后的标准操作流程。
只不过一方面,科研工作中遭遇问题和挫折属于客观上无法避免的情况,加上二人的态度积极主动,也没有造成什么不可挽回的损失。
另一方面,在验收过程中,并非611所和132厂人员,且全程参与了故障检测排除的常浩南与林晖都明确表态,认为这不能算是一次责任事故,只是由于我国航空制造水平和经验不足所带来的技术问题。
因此,最终也并没有对薛、杨二人进行组织方面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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