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少了最少也是构成轻伤,如果少的是拇指,会被视为重伤。
这就是妥妥的刑事案件了。
“那也不至于省厅专家亲自来吧?”这次说话的是于大章。
他觉得就算这是人为的,也达不到大案要案的标准,更别提惊动省厅了。
“如果连续七个人都是这样呢?”那名警员反问道。
这下,包间内的所有人都沉默了。
过了一会儿,于大章继续问道:
“七个人都是先失踪,然后疯了之后自己回来的?”
“是滴。”警员点头,又补充了一句:
“而且全都少了手指,最少的一根,最多的六根。”
这案子确实有点邪乎了……于大章本能地认为这是某个变态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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